各位同学:
为认真做好2024-2025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,鼓励学生刻苦学习、奋发向上、努力进取,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、导向和资助功能,根据省、市政府有关评选国家奖、助学金文件精神和《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》(宁大政〔2024〕49号)的相关规定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现开展2024-2025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,本次奖学金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,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学院奖项设置
1.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
类别 | 奖学金金额 | 获奖学生名额 |
国家奖学金 | 每人10000元 | 2名 |
国家励志奖学金 | 每人6000元 | 49名 |
2.浙江省政府奖学金
类别 | 奖学金金额 | 获奖学生名额 |
浙江省政府奖学金 | 每人6000元 | 30名 |
3.学校奖学金
类别 | 奖学金金额 | 获奖学生比例 |
特等奖学金 | 每人5000元 | 1% |
一等奖学金 | 每人2000元 | 2% |
二等奖学金 | 每人1000元 | 6% |
三等奖学金 | 每人500元 | 18% |
4.捐赠奖学金
类别 | 奖学金金额 | 获奖学生名额 |
阿尔卑斯阿尔派奖学金 | 每人4000元 | 8名 |
东方电缆励志奖学金 | 每人5000元 | 4名(含研究生1名) |
5.退役复学奖学金
类别 | 奖学金金额 | 获奖学生比例 |
特等奖学金 | 每人5000元 | 无名额限制 |
一等奖学金 | 每人2000元 | 无名额限制 |
二等奖学金 | 每人1000元 | 无名额限制 |
三等奖学金 | 每人500元 | 无名额限制 |
二、评选范围
具有厕拍-厕拍视频
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。
三、评选条件
1.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参看《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》(宁大政〔2024〕49号)和《宁波大学“国家奖学金” 、“国家励志奖学金”、“省政府奖学金”评定实施细则》。
2.学校奖学金及捐赠奖学金具体评选条件参看《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》(宁大政〔2024〕49号)和学院相关文件。其中,“阿尔卑斯阿尔派奖学金”除按学校一等奖学金标准评选外,主要面向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。
3.退役复学奖学金具体评选条件参看《宁波大学退役复学学生专项奖学金评定办法》(宁大政〔2021〕43号)。
四、组织领导
奖学金评定工作由校奖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,学生发展与服务处负责实施,各学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评选推荐工作。
五、评选原则
在评奖中必须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、“宁缺毋滥”和“优中选优”的原则,做到评选条件公开、评奖名额公开、评奖程序公开和评奖结果公开,实行学院和学校二级公示制度。
六、评选程序和日程
(一)国家奖学金评选程序和日程
1.国家奖学金:有意向申请的同学,请在10月9日上午10:00前,将奖学金申请表和评审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[email protected]。纸质申请表和佐证材料,交到绣山工程楼学工办217室洪老师处。逾期不予受理!
2.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:学校拟推荐1人参加浙江省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,被推荐的候选人学院需保留其国家奖学金的获奖资格,若在浙江省的评审中进入前十名,则该学院可相应递增1个国家奖学金名额。有意向申请的同学,请在10月1日下午16:00前将《2024-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、《2024-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汇总表》及个人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,交到绣山工程楼学工办217室洪老师,学院将择优推荐1名同学至学校。
注:学生国家奖学金采用先线下申报,审核通过后线上填报,需将个人申请材料双面打印(限1页)并签字盖章。请严格按照《<2024—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>填写说明》(附件3)规范填写,否则无法录入国家奖学金系统。
(三)国家励志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程序和日程
1.10月15日前,有意向申请的同学登录网上办事大厅,进入“奖学金”系统内申报。
2.10月18-20日,学院进行系统内审核,确定初评名单,并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后,学院统一交送纸质版申请表和汇总表(须有签字盖章)。。
注: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,需要报送的材料包括:纸质版《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、《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》,交至绣山工程楼学工办217洪老师处;电子版《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》发送至[email protected]。
(四)学校奖学金、捐赠奖学金和退役复学奖学金评选程序和日程
1.10月20日前,有意向申请的同学登录网上办事大厅,进入“奖学金”系统内申报,申报捐赠类奖学金的需要进行撰写感谢信,具体要求见附件。
七、评奖说明和注意事项
1.各班级在评奖过程中,务必认真阅读奖学金评定注意事项和说明,秉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。务必确保评奖材料真实有效,不得弄虚作假。
2.已分流至相关学院的原2024级阳明学院学生,回阳明学院申请奖学金。2024—2025学年中转专业的学生,回原所在学院申请奖学金。
3. 根据文件规定,除国家励志奖学金、校级二三等奖学金体测成绩合格外,其余奖学金均需要体测成绩良好(捐赠奖学金根据协议要求进行)。国家励志奖学金须为2024-2025学年内资助认定的学生。
八、监督与投诉
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评奖的过程控制和指导监督,并在评奖期间设立咨询、投诉信箱和电话,受理学生的咨询和投诉。师生们对获奖推荐人选有意见,应在公示期间及时反映,公示期之后,再有异议者,一般不予受理。
评奖咨询、监督电话:889435
投诉邮箱:hongsong@cepai88.com
办公地点:绣山工程楼217办公室
联系人:洪松
联系电话:87600301
机械学院学工办
2025年9月25日